李亮(化名)在济南技师学院学习平面设计。1个月前,遵从学校安排,他和20余名同学到一家企业进行为期两个月的“工学交替”。“每天至少工作11个小时,实在受不了。”14日,李亮拖着疲惫的身躯离开企业。“学校说完不成‘工学交替’拿不到毕业证,可我真受不了这个工作强度,咋办?”


  【学生诉苦】



一天工作十多个小时



学制两年的平面设计,李亮已学完一年半。一个月前,他和28名同学一起来到学校安排的一家企业,期待迈过毕业前的一道坎儿———“工学交替”,这是一种校企合作教育模式,既给学生提供了实践机会,也给企业提供了试用、考察员工的机会,从而推动技校生“无缝就业”。“没想到一天要工作十几个小时,实在坚持不下去了。”数日超负荷的工作强度让李亮撑不住了,他和其他几名学生选择了离开单位。李亮告诉记者,14日上午校方领导曾来过,“学校态度并不好,说完不成‘工学交替’拿不到学分,学分不够没有毕业证,实在不想干回家等通知。”“我是真受不了这个工作强度,拿不到毕业证是我不对还是学校不对?”李亮说。


  【学院说法】


“工学交替”是自愿的


14日下午,记者联系到了济南技师学院信息技术应用系李书记。提起“工学交替”遭到学生质疑,她称:“意见大的那几个学生都没有交学费。”她表示,学生在第三学期可以选择通过“工学交替”修学分,也可留在学校修学分。“工学交替”是学生自愿并得到家长签字许可的,其间只有生活费,并无工资。学校与李亮所去的单位是第一次合作,没有签订合同。此次平面设计专业共去了29名学生,大部分学生对企业的工作环境、人文关怀等都很满意。目前,有3名学生离开单位。“‘工学交替’是有成绩的,修不够学分自然没有毕业证,没交学费也是拿不到毕业证的。”她表示,3天之内会给学生通知并征求家长意见,学生可以选择继续“工学交替”,也可选择回校修学分。



【律师声音】


学生可向教育部门投诉


“既然是学校安排学生‘工学交替’,学校就应该确保学生的权利受到保护。”济南德源法律事务所律师宋显明表示,“工学交替”是劳动行为,应当符合法律规定,中国公民受法律保护的劳动时间是每天不超过8小时,每周不超40小时。学生未毕业,学校有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责任,工作时间、工作环境都是权益范畴。


宋显明认为,工学结合一定要严格规范管理,学校应当与学生合理协商,不能要求学生从事超强度工作,以此为由不发放毕业证更是没有依据。学生拒绝超强度工作是在学校失职的情况下的一种自我保护,学校与企业均应承担责任,建议学校与学生协商作出调整。如果学校一意孤行,学生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。